周四,明尼苏达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判定三名前明尼阿波利斯警察侵犯了乔治·弗洛伊德的公民权利。
- 投涛(Tou Thao)、J. Alexander Kueng和托马斯·莱恩(Thomas Lane)是合伙人当弗洛伊德失去脉搏时,他被剥夺了接受治疗的权利。
- 邵和昆也是同谋因未能阻止前警官德里克·肖文(Derek Chauvin)将膝盖压在弗洛伊德的脖子上超过9分钟而被判刑。
- 事件发生时,邵站在附近,不让旁观者靠近。昆和莱恩帮助肖万制服了弗洛伊德。
据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频道(ABC News)报道,在长达一个月的审判中,检察官表示,这些警察违反了他们的训练,而邵和强“选择什么都不做”,即使在弗洛伊德病情严重的时候。另一方面,辩方则表示,他们的训练不够,因为昆和莱恩听从了高级军官肖文的意见。
- 肖文被判22年1⁄2因去年杀害乔治·弗洛伊德而入狱多年。
- 由8名女性和4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同意控方的说法,这是执法人员首次因未能干预而被指控。
- “侵犯公民权利”可处以一系列监禁最高可判终身监禁或死刑,视犯罪情节以及由此造成的伤害(如果有的话)而定。”
目前,这三名男子已被保释,因为下周将开始量刑前程序。
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教授克里斯蒂·e·洛佩兹(Christy E. Lopez)曾与警察部门合作培训警官。据《纽约时报》报道,她说,这一判决可能会改变警察的适当训练方式。
- “它迫使你超越坏苹果的叙事,”洛佩兹说,“现在你会想,‘哦,在场的每个人都参与了这件事。它将整个叙事从misco转变为misconduct作为一个只是委托给别人的行为n导管也是关于不作为。”